通信世界网消息(CWW)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数据基础设施作为支撑数据存储、传输、处理和应用的关键载体,其互联互通对于促进跨境数据流动、助力我国抢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格局优势地位等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已成为国内相关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优先发展的领域,尤其是在我国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意义重大。然而,我国在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推进过程中面临着各国市场环境、技术标准、信息安全等一系列挑战,因此如何有效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内涵与实践探索
目前,业界对于数据基础设施的 概念尚未形成共识,国家数据局发布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指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角度出发,面向社会提供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是集成硬件、软件、模型算法、标准规范、机制设计等的有机整体。与其他相关基础设施概念相比,数据基础设施具有以下两方面显著特征: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是技术设施,主要由硬件、软件等构成,而数据基础设施是技术经济设施,强调技术经济功能的实现;另一方面,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而数据基础设施是一个更具体、更明确的专用概念,侧重于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虽与新型基础设施有交叉,但各有侧重。
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涵盖数据基础设施各层面的联通,如硬联通、软联通和底层支撑联通。其中,硬联通主要包括网络设施、算力设施、流通设施、安全设施等设施硬件的联通;软联通主要包括相关规则、技术标准、制度等软层面的联通;底层支撑联通主要包括数据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价值生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联通。
我国高度重视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已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从硬联通角度看,我国在跨境陆缆、国际海底光缆、天基卫星等网络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加快推进海外算力设施布局。从软联通角度看,我国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南亚国家联盟、国际电信联盟等国家或国际组织,在网络设施、算力设施等领域开展技术交流、标准互认等合作。从底层支撑联通的角度看,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基础电信企业、通信设备与终端制造企业为主体的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产业生态圈,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安防、智能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创新应用数量也在持续增长。
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布局分析
四大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数据基础设施的范畴以及国际互联互通的三个层面分析得出,影响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布局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国营商环境、技术标准、经济发展水平、安全风险四个方面。
一是营商环境。各国的营商环境, 尤其是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方面的营商环境,对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的布局具有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已将数据要素作为数字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在数据持有、交换、接收等环节的规制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在保护数据自主权、跨境数据流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规则体系呈现重复性和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基础设施的国际互联互通。
二是技术标准。统一的技术标准是实现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的基础。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数据基础设施标准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如数据中心建设标准存在差异,能耗、机房布局与设备接口等规范各异,阻碍数据中心间互联互通,增加数据传输与协同成本;网络传输技术标准也存在不统一的问题,不同国家采用的频段、通信协议和设备接口标准存在差异,部分国家使用的网络频段与其他国家不兼容,导致跨境漫游时网络切换困难,影响用户体验;网络设备的接口标准不统一,使得不同国家的网络设备难以互联互通,限制了网络传输的效率和范围;数据格式和编码标准的多样性影响数据的共享和交换等。
三是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各国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方面的需求与投资能力。发达国家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能够大规模投资建设先进的数据基础设施,并积极推动国际互联互通,如北美地区在数据中心、传输网络和卫星通信等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并积极参与国际数据基础设施合作项目;东亚与中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迅速,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显著,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区域互联互通;部分经济落后地区(如非洲、拉丁美洲部分地区),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相对不足,数据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难以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更难以参与国际互联互通。此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也影响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布局,如欧洲通过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标准,推动了内部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了区域数字经济发展。
四是安全风险。安全风险是影响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布局的关键因素之一。数据泄露和隐私侵犯风险对国际互联互通产生负面影响,一旦发生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不仅会损害企业和用户的利益,还会引发公众对数据安全的担忧,导致各国加强数据保护措施,限制数据跨境流动;网络攻击和恶意软件威胁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如黑客攻击、DDoS攻击等严重破坏数据中心、网络设备和通信链路;数据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其涵盖多种软硬件设备,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若存在安全漏洞,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
评价体系分析
本文遵循“走出去”一般规律,结合影响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的主要因素(包括营商环境、技术标准、经济发展水平、安全风险四个方面),研究并设计了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推进难易程度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国际互联互通需求和营商环境2个一级指标,以及6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难易程度评价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难易程度评价体系
评价结果
在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本文采用矩阵组合方法论将需求规模、营商环境两大指标进行融合分析。对全球范围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行区域划分,按照互联互通需求规模和营商环境水平划分为四大区域。全球范围数据基础设施需求规模和营商环境矩阵如图1所示。
图1 全球范围数据基础设施需求规模和营商环境矩阵
区域Ⅰ为“高需求—优环境”区域。该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快、新兴技术应用广,网络、算力等设施需求大,软联通和底层支撑联通需求强烈;同时,区域内国家合作积极、政治稳定、经济开放程度高、营商环境友好、产业扶持力度大。
区域Ⅱ为“高需求—中环境”区域。该类地区正经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阶段,对数据中心、5G 网络等基础设施形成持续旺盛的需求,但可能存在政策稳定性不足、跨境数据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等制约因素。
区域Ⅲ为“低需求—中环境”区域。该类地区凭借前期大规模基础设施投入,已形成成熟的数据基础设施网络,但受制于经济结构固化、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等因素,数据基础设施需求进入平台期;且区域内数据监管政策差异显著、数据跨境流动壁垒较高,加之传统产业占比较大,新兴数字产业发展动能不足。
区域Ⅳ为“低需求—优环境”区域。该类地区处于数字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新兴技术应用渗透率较低,各类数据联通需求不高,但这些区域政治稳定、合作积极、经济监管宽松且有发展潜力、法律协调难度小、产业扶持与基础设施发展趋势良好。
综上所述,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布局建议优先选择需求规模大、营商环境优的地区,先行实现“点状突破、以点带面、点面共进”的互联互通格局。
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推进策略
为有效应对不同地区在营商环境、技术标准、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安全风险等方面的挑战,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高质量发展,建议从强化“硬联通”、推进“软联通”、提升“底层支撑联通”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提升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水平。
不断强化“硬联通”。一方面,强化国际合作,持续推进集网络设施、算力设施、流通设施和安全设施于一体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提升数据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水平;另一方面,鼓励我国企业加大在数据基础设施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加强“产学研”之间以及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各类创新业态协同发展,以用促建,带动数据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大力推进“软联通”。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加快构建数据基础设施国际标准体系,推动数据基础设施相关的规则、标准、制度等“软性”因素的协调一致和有效对接,降低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技术成本。此外,要持续关注国际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实践动态,不断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着力提升“底层支撑联通”。一方面,统筹规划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与技术创新等环节,探索构建多元化投融资制度和渠道,推动建设全链条、全周期的国际互联互通生态体系;另一方面,加强人才培养与供给,聚焦复合型人才培育,构建“多学科交叉、多技能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项目实践、国际交流等方式,培养既掌握网络、算力、数据流通与安全技术,又具备国际合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此外,深化国际数字教育合作,多方通力合作搭建数字教育平台,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人才的数字素养与数字化技能水平,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发展筑牢人才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