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熟悉的CD(Compact Disc)其74分钟的标准播放时长,看似一个技术决策,实则背后隐藏着一场关于艺术尊严的“战争”。时间回到19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飞利浦和索尼公司正联手开发这种全新的数字音频格式。飞利浦的工程师们最初提议的光盘直径是11.5厘米,其播放时长约为60分钟。
然而,这个方案遭到了索尼公司时任副总裁、音乐发烧友大贺典雄(Norio Ohga)的强烈反对。大贺典雄不仅是一位杰出的企业家,更是一位受过专业训练的歌唱家,他对音乐有着深刻的理解和尊重。他坚定地认为,一种新的音频载体必须能够容纳绝大多数重要的古典音乐作品,而无需中途换碟或进行剪辑。
他提出了一个明确且不容妥协的艺术要求:一张CD必须能完整容纳贝多芬的《d小调第九交响曲“合唱”》。这部作品不仅是古典音乐的巅峰之作,其长度也颇具代表性。当时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指挥家之一,赫伯特·冯·卡拉扬(Herbert von Karaim)的权威录音版本时长恰好约74分钟。大贺典雄以这个“艺术标准”为由,极力主张扩大光盘的尺寸。
飞利浦最初抗拒,因为这意味着要重新设计生产线和播放器。但索尼方面态度坚决,甚至威胁如果飞利浦不采纳,就独自开发一种更大容量的竞争格式。最终,艺术战胜了妥协。飞利浦同意了索尼的要求,将CD的直径增加到12厘米,从而实现了74分钟的播放时长。这个决定确保了古典音乐杰作的完整性,也意外地定义了未来几十年数字音乐的存储标准。因此,每当你播放一张CD时,你手中握着的,正是一曲对贝多芬和艺术尊严的无声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