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AI(人工智能)与网络微短剧的结合,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文娱产业版图。然而,在这片繁荣的“新蓝海”之下,暗流涌动。从普通人被“偷脸”丑化、知名IP(知识产权)遭“洗稿式”侵权,到低俗化、同质化内容冲击行业生态,AI短剧的野蛮生长正不断碰触法律与公序良俗的边界。
面对侵权多、维权难、平台治理滞后等问题,如何构建适配新技术的治理规则,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走向规范发展,成为摆在从业者、平台与监管者面前的一道必答题。多位受访专家指出,长期来看,AI短剧治理还需在多个环节协同发力,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从源头合规到技术拦截再到末端追责协同发力,形成“治未病—治已病—防复发”的治理闭环。
“偷脸”、侵权与低质内容交织
△ AI短剧《桃花簪》未经授权使用素人汉服写真,并丑化为负面形象。
2026年3月,汉服妆造师“白菜”(化名)发布维权帖,引发网络关注。白菜称AI短剧《桃花簪》未经授权使用其汉服写真,通过AI技术生成剧中角色,并将其丑化为负面形象。相关照片来源于他此前在社交平台分享的一组唐风汉服写真。
随着AI短剧“偷脸”话题持续发酵,部分模特、演员及明星工作室陆续发布声明,称部分网络平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制作和传播AI剧集,要求停止侵权并下架相关视频。
然而,AI短剧的乱象远不止在肖像权领域。在知识产权领域,一种更为隐蔽的“寄生式创作”正在侵蚀原创行业的根基。近期,备受关注的《凡人修仙传》等知名IP,遭遇了AI短剧的“洗稿式”侵权。部分制作方未经授权,利用AI技术批量生成与原著高度相似的剧情片段、人物设定甚至场景画面,以极低的成本无偿攫取了原IP的商业关注度与用户注意力。
△ 《凡人修仙传》动画剧截图(图源:凡人修仙传动画剧官方微博)。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告诉《中国报道》记者,这种“拿来主义”严重破坏了“鼓励原创、诚信经营”的市场竞争秩序,让合规创作的高成本剧集在低成本AI“拼凑”面前陷入不公平竞争。
在AI短剧从业者王凯看来,“抽卡”式生产带来的同质化AI短剧,不仅拉低了整个行业的审美基准线,更让真正用心打磨的精品内容陷入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尴尬境地,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
王凯告诉《中国报道》记者:“部分团队为了追求极致的低成本与高产出,放弃了剧本架构与镜头语言的打磨,转而依赖AI工具的随机生成。这种粗暴的玩法导致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只追求画面和台词基础衔接,却毫无叙事节奏与内容质感的‘数字垃圾’。”
“在流量算法的推波助澜下,此类低成本‘数字垃圾’不仅拉低了行业审美,更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真人短剧的生存空间。”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智库专家余俊毅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流量算法冲击内容生态的背景下,真人短剧团队大量解散或转投AI赛道,致使部分精品内容因成本高、流量少被边缘化。
此外,余俊毅认为,部分AI短剧创作存在价值导向偏差,美化暴力、拜金、背叛,传递“复仇即正义、金钱即价值”的扭曲观念,极易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形成误导,严重侵蚀了行业底线。
侵权责任认定为何更难
AI短剧乱象频发的背后,是侵权认定复杂、平台治理滞后等多重难题。侵权方式的多样性与隐蔽性,不仅让权利人陷入“举证难、赔偿低”的困境,也直接导致现有的法律标准与技术手段面临严峻挑战。
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微短剧传播与应用评测体系“繁星指数”专家组组长陆先高介绍,AI肖像侵权主要表现为4种情形:一是完全AI生成;二是定向AI生成,通过关键词引导生成与明星、素人高度相似的形象,属于间接“偷脸”,主观侵权故意更为明显;三是直接AI换脸,直接替换为明星肖像,逼真度高,侵权认定相对清晰,但追责与侵权内容清理难度较大;四是“缝合脸”或AI融脸,融合多人面部特征,侵权定性最为复杂,争议也最大。
△ AI短剧《霍去病》截图。
在著作权领域,挑战同样严峻。李瑞丽表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核心原则,法律只保护“独创性的表达”,而不保护抽象的“思想”。传统的侵权判定标准是“接触+实质性相似”。但AI短剧的制作方往往将原作品的剧情逻辑、人物设定、台词桥段等拆解成碎片化数据“投喂”给大模型。AI学习并吸收了原作的“思想内核”后,生成了全新的画面和台词外壳。这种“换皮不换骨”的操作,使得被诉侵权内容与原作在表面表达上并不完全一致,导致法院在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面临极大困难。
多维共治划定行业红线
破解AI短剧的治理难题,不能仅止步于理念层面的共识,必须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从“事后处置”向“全过程监管”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司法判决、行政监管与平台自治的三重力量正在交汇,一系列具体的治理案例为行业划定了清晰的边界。
在司法个案突破的同时,平台自治层面的“清淤”行动也在全面铺开。以红果短剧为例,据公开报道,平台针对近期频发的素材违规使用问题开展了专项集中治理,在完成对1.5万部作品的全面核查后,依规处置了670部违规作品。此外,抖音集团短剧版权中心也发布公告,将15家上传盗版内容的合作方纳入永久禁止合作名单,下架相关短剧、漫剧累计6087部。
行政监管的“有形之手”同样在持续收紧,推动治理节点从事后向事前前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良动画微短剧专项治理,并将AIGC类内容纳入分类分层审核体系。自2026年4月起,AI漫剧强制备案新规正式实施,存量未备案作品将被强制下线,新增作品必须“先备案、后上线”。网信部门也针对无AI标识的虚假不实信息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依法处置了多个利用AI换脸、声音克隆假冒公众人物或编造虚假事件的违规账号。
尽管监管成效初显,但余俊毅认为,长期来看,仍需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从源头合规、技术拦截到末端追责协同发力,形成“治未病—治已病—防复发”闭环。
而在行业标准与立法协同方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毅强调,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规则制定与立法协同。当前,AI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权利归属、侵权认定标准等存在争议,这些不确定性已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行业协会应牵头联合法律、产业、技术领域专家,尽快出台团体标准或行业指引,在立法与司法解释正式出台前,为市场提供可落地的合规依据,覆盖生成内容标识、权属存证、侵权比对、平台注意义务等关键环节,实现“全环节有标准、全标准可落地”。
撰文:《中国报道》记者 王金臣
编审:林崇珍、张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