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向上一滑,马上跳转到购物网站”“随手晃了下手机,再一看进入了游戏页面”“‘立即查看’和‘×’的标志几乎挨着,太容易误触了”……记者近日选取多款App实测发现,广告乱跳转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12月23日《工人日报》04版)
随手晃下手机,页面就突然蹦出游戏广告;想点关闭按钮,却不小心跳转到应用商店,连退几步都回不来……如今,这类糟心的体验已成为许多手机用户的日常困扰。
一些App利用“摇一摇”“碰两下”等生物感应和微小动作识别技术,强制跳转广告,将用户手机变为无孔不入的“广告收割机”。这种做法不仅严重破坏用户体验、干扰正常操作,更涉嫌侵犯用户自主选择权,可谓是电子“牛皮癣”。
跳转广告泛滥的根本原因,在于部分平台对“零成本广告”的过度追逐。业内人士坦言,只需调高传感器灵敏度,即可实现强制性的高频曝光——即便只有极少数用户最终下单,平台也能通过这种反复触达来获利;即便遭到用户举报,也往往只是暂时下线相关功能,其面临的处罚成本远低于潜在收益。
讽刺的是,这类强制跳转多将用户引向大型购物平台,而这些被导流的平台自身却鲜少采用同类设计,由此形成了一种“只许我干扰他人,不许他人干扰我”的双重标准。这本质上是流量劫持的变种,尽管监管部门已多次通报,部分企业仍心存侥幸、屡禁不止。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技术型“广告霸凌”背后,潜藏着安全风险与权益侵害。有用户仅仅打开修图软件,竟被直接跳转至支付界面,因开启了面容识别而瞬间被扣款;有人只是将手机放入口袋,在走路时产生了常规晃动,就被迫进入广告页面。法律人士指出,“摇一摇”“晃两下”这类完全无意识的肢体动作,根本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用户同意”,将其作为授权依据,在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脚。
尽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早已明确规定,广告必须“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但现实中,关闭按钮往往被刻意设计得难以察觉——字号极小、隐藏于角落,甚至紧贴着“立即查看”等按钮,极易导致误触。跳转发生后,又常常缺乏便捷的返回路径。这些设计使明确的法规要求在现实中几乎沦为“一纸空文”。
整治App“广告绑架”乱象,不能仅寄望于用户自行“搜索攻略”或“关闭权限”。面对屡禁不止的违规行为,监管必须拿出“硬措施”。
一方面,监管机构应积极作为,对违规行为及时介入调查。更重要的是,需大幅提高罚款额度,建立精准的问责机制,追溯至运营方和开发主体,并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唯有让违法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让“低风险、高回报”的算盘彻底落空。
另一方面,行业亟需出台明确、细化的技术标准,明确“摇一摇”的灵敏度上限、视觉提示时长、取消机制等。最关键的是,必须强制要求任何页面跳转都应基于用户的主动、明示同意,从而从技术源头堵住漏洞。